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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一聽到乞丐大多數的人都會想到‘射雕英雄傳’里的乞丐幫的幫主大俠洪七公吧。

不過時間的流逝讓以前的乞丐幫幫主大俠變成了現在的“大蝦”。

話說,身為人類的我們如果有錢就出錢,有力就出力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吧!

今早原本是一個非常非常開心的一天,可是讓我這衰到爆的人遇見一位超級超級無敵欠揍的乞丐。

早上被媽媽逼著起來買早餐的我(媽媽要出去做工,沒人做早餐),帶著一雙一堆被眼屎黏到整個眼睛都不能張開的眼睛去買早餐。

50元帶著每一個人這一生都想聞的鈔票味道換來了一個再多8小時被消化成馬桶主菜的便當,

當然一個早餐不可能會叫價50元,只是49元罷了,找1元回來。

走了一段路買49元的早餐回來遇見了一位穿著一件看似久卻又不久的粉紅POLO襯衫和穿著一條折起來的西裝褲的乞丐行乞。

那位乞丐長得還蠻胖一下的,坐在巷子旁邊,樣子很吊。

“糟糕!走錯路了,不應該走這條黑巷的。”我心裡想著

轉頭要跑

“誒!那位男生爲什麽你跑?”乞丐利用超順口的福建話叫著看到他就跑的我

“還是走回那條黑巷啦,反正他都看到我”我心裡想著

走過那乞丐,乞丐盡然伸手跟我討錢。

咳~還是給他身上的1元吧,好過什麽都沒給。

“誒,孩子你給太少了,你幹嘛那麼吝嗇啊?給我3元嘛還好而已!1元我吃屎啊?”乞丐的聲音越來越大聲也越來越欠打!

“我沒錢了啦”我還蠻嚇到的。

“xxxxxxxxxxxxxxxx"乞丐開始變身了!

終於發現到了他開始變身然後嘴巴很像機關槍開始掃射一些粗話和一些很爛的詛咒!

“哇靠!有手有腳又不去做工,給你錢你還跟我嫌,又跟我飆粗!不會慢慢存起來再買東西吃哦?”心裡很不爽超級不爽!

過了早上整個人的心情還是一樣趴火。。。!!!!!!!!!!!

好像大聲的跟他喊話說“你有手有腳還跟我討錢,有些人就算殘廢了還是一樣很有上進心的做藝術品賣給別人,可是一卻跟我在這裡嫌我給你的錢很少。”

希望以後有任何人遇見一個有手有腳,穿得還可以的乞丐千萬不要給他們錢。記得看到就跑,能跑多遠就跑多遠。

                                                                            (真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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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亭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生日快樂,十七歲的我。
6月26日,看似平凡但對MICHAEL JACKSON的忠實歌迷來說應該是一個永遠都不會忘掉的日子。
2009年的6月26日也是MICHAEL JACKSON逝世的第一天。很碰巧的我的生日也是在這一天。生日對一個人很重要。
沒有生日就沒有今天的我坐在這裡寫小說分享心情,而且今天的面檔阿伯也賺不到我的50元。
6月26日。
很屌!超屌!去年的生日班上同學辦了一個派對慶祝我的生日。
今年,應該得靠臉書上的朋友在我的臉書上得到“生日快樂”這四個冷冰冰的文字。
溫嵐的“祝我生日快樂”很感人。
“一個人坐在空蕩包廂裏面,讓手機休息一夜。。。難”。的確,難!而且難透了!
“生日快樂”這四個字好想好想親口聽你說或是你的簡訊。今天我絕不讓我的手機休息一整天只因為等著你的簡訊。即使到了11:59分也好。
簡訊里還是顯示0訊息。。。
對不起!1月23日是你的生日,我送了一罐自己折的350顆星星。
在120位朋友面前把一罐裝滿350顆星星送給你。
你生氣了。那罐星星你留在班上沒帶走,我帶回家了。那一晚我發送3封簡訊給你,你沒回。看來你真的生氣了。
我不知道怎樣向你說一聲對不起。對不起。。。。
在學校我們很少說話,同班了兩年我大概只和你說了10句話吧。國中二在學校我和你的緋聞到現在已經五年了。
五年了。1638天。
我喜歡你已經五年了。可我卻從來沒對你說過。在校園里當我們碰面時也不敢看對方一眼,但我好想好想和你說幾句話,晚上時可以和你傳簡訊,就這樣簡單。
我不知道我該對你說些什麽,做些什麽。
朋友的“慫恿”要我向你告白。老實說我辦不到!我答應過自己等今年11月的聯考考完了就馬上向你告白。
我不願意面對的事情終究還是來了。前天你的好朋友告訴我已經有人開始追求你了。
我承認對愛情來說我只是一隻膽子小到可以的老鼠。
說不會害怕別人把你追到手是騙人的。很多的害怕,好多的害怕,還是會害怕。
或許我應該學李大仁唱“我可能不會愛你”吧!
我們倆沒有約定,因為我知道約定是最沒用的諾言,很容易就可以忘記了。
喜歡不代表一定要在一起。喜歡可以默默藏在心裡之到永遠。
蛋糕的蠟燭滅了,頓時的孤獨變成寂寞。
“生日快樂”我的最後一年高中。或許當我在今年聯考完時可以向你告白吧!!!

永遠喜歡我第一位喜歡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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